她一向认为,和他挺有缘的,高中同学三年,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上名牌大学,但他太自豪了,高考前还熬夜看世界杯,哪有不马失前蹄的。她有点庆幸地想,第一次去陌生的地方求学,还能有个同乡陪伴,挺好的。况且,他还挺会照顾人呢。
在她眼里,他是个不安分的人,以前的理想是当足球明星,到了大学,又陆续冒出了当作家、当IT精英等念头。可毕业后,他只做了个小业务员。那时,大多数同学的工作都定了下来,文员、业务员、销售员之类的小角色居多,她却一向举棋不定,以她的美貌和聪慧,真不甘心屈就一个月薪只有一两千的工作。他请她吃鸭血粉丝,劝她,不如来我们公司吧,我们一路奋斗。她笑着说,我们一路从中学到大学,难道还要我跟你一辈子不成?他窘住了,专心猛吃碗里的粉丝,辣得满头是汗。她不喜欢他那副狼(wolf)狈的样子,连表达爱意都畏缩不前的,都什么年代了。
迫于生计,她陆续找了几个工作,但不久都把老板“炒了”。之后,她和另一个女孩儿合租了间房,每日空上网发简历,无聊的时候,就用QQ和网友聊聊天,心里里隐约地希望能碰到生命中的“朱紫”。他有时也在线,会自动问问她近况,很体贴的语气。她的心情很高涨,但心里越是需要他的体贴和温暖,说出的话越是冷淡和刻薄,还常常拿话刺他,把他噎得半天不出声。其实她是心里怨恨,你有腿不会跑过来看一看我,何必在网上废话。
过了一阵子,她再上网,他的头像显示为“忙”,再之后,干脆一片幽暗,不见了影子。她的心也越发幽暗,加上找工作不顺,情绪更加烦躁。孤独,无助,干脆每日都靠网聊打发时间,无意中熟悉一个叫华的人。
华是一个私企老板,三十几岁,未婚。她和华很聊得来,华的甜言蜜语令她很受用。熟悉不久,她和华互传了照片,彼此都夸奖对方挺不错。华还开了句玩笑:看了你,我的六宫粉黛皆无颜色了。
说实话,每次和华肆意地聊天时,她总感觉他听得到,可每次看他的QQ,从不在线。终于,她决定答应华的约见。
见到华,果然是个成功男人的派头,西服革履,奥迪A6,另有两百平方米的宽大住房。在华奢华的房间里,华替她脱去外衣,温情地说,亲爱的,旅途挺累的,今晚就住在这里吧,一切包你写意。她本能地往后一退,抓起包说,我依然住旅馆吧。华讪讪地说也好,就为她安排了一家豪华的宾馆。
晚上,她辗转反侧,想到了他。他如果有华一半自动,她早就选择了他。她并非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儿,从不介意和他在路边吃麻辣串喝豆腐脑,甚至觉得那样很快乐,只是,这么多年来,他可以滔滔不绝地在她面前报告那些转变不定的理想,却连一个爱字都说不出口。唉,她不禁重重叹了口气。
华再次请她搬过来同住,她说考虑一下。晚上回去,她有一股强烈的冲动:给他打个电话,哪怕最终一次。从包里掏出手机一看,有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他。另有三条短信,也是他:这两天你怎么没在线?你同屋的女孩儿说你出远门了,你去哪了?怎么不接我电话,速回电话。这时,华的电话也来了,问:考虑好啦吗?她说,明天通知你答案。
她盯住墙上的时钟,秒针每滴答一下,她就念叨一句“我爱谁”?事先钟敲响12下的时候,她给华回了一条短信:我爱的人是——他。直到此时她才晓畅,她和华,不过是精神空虚时相互慰藉的对象。
再次见到他时,他紧紧抱住她不放,生怕她又跑掉。他说,我从中学就喜欢你,你喜欢贝克汉姆我就练足球,你喜欢张爱玲我就要当作家,你喜欢上网我就想做网站,可我从没勇气说爱你。她哭着问,现在怎么有勇气了?他笑着说,不是有勇气,我怕你被大暴徒骗了,其实我天天在网上关注你,只是是隐身,看到你两天没在网上,我真怕从此失去你……她破涕为笑,打趣道,哦,所以你就现身了。
她想,他何止是在网上隐身,这么多年来,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不都是在背地里默默地爱着自己。大概,说出来的爱不一定是真爱,但这种“隐形”的爱,一定是最深沉而真挚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