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时候,别人还忙得天昏地暗,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好啦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就go to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人称大P的男生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歇息“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终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路“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lion)王》里的土狼(wolf)背古诗,真的,之后我们逛植物园时,猴子(monkey)见到他都吱吱乱叫。刚和我同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之间之间之间转头问我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的水差点全喷了出来,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空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话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
之后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向叫我“十三妹”。
我跟大P的友谊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那时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朴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有一回我对大P说:“我像是在高三呆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过后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3个字“我搬了”,没通知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来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啦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到那一个圆圈来,想到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谛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大概邮去本月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自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在电脑前呆坐了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有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再往后就是春天了,我依然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也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应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钱。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出来,给大P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 Music。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6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返来,静静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大P变得像模像样的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他发扬得很好。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儿笑着朝大P迎了已往。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信是大P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了声“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两人之隔断了什么,问我怎么办?为什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封复书,通知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都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我没有通知大P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轻易地得到球星的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出,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了北京。
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
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能靠助听器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