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会结束时,已是正午时分。一共五名死刑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即将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赴刑场前,在体育馆的一间仓库里,给每一个死刑犯四个大肉包子和一瓶矿泉水,犯人被绑着,由押送警察喂他们吃。
我押的是一个抢劫犯,二十岁还不到,没考上大学,就跟社会上一拨儿人渣混到一块,打野架,饮酒,蹦的,吸粉,泡妞。气得他母亲一病不起,他的父亲(father)要和他脱离父子干系。然后,他玩了个更刺激的,和小兄弟抢了一个大款,把大款及其情人给灭了。
除了剃光了的头,面前的人看不出是一个做了惊天大案的罪犯,脸白白净净的,像个书生。
但是,罪犯毕竟是罪犯,迫不得已防。我喂他包子时,心里就有些打鼓,“吃包子就吃包子,可别乱咬啊!不然———”他休止了咀嚼,片刻,一滴泪滴落在包子上。“叔叔,我长这么大,只有两个人喂过我饭,一个是我妈,再一个就是你了……我要是起坏心眼,还算个人吗?”我心里一咯噔,这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我倒有些不自然了,“快吃吧,不够另有呢!吃饱了,好上路!”
他叹了一口气,仰着脸,闭着眼,像是自言自语,“再过两天,我就二十岁了……”
我突然之间之间之间冒出了个念头,掏出打火机,打着了,“许个愿吧!”
他感激地望望我,又望着打火机的火苗,闭上眼睛默默他动着嘴唇,然后,睁开眼,吹灭了火苗;我又把打火机扑灭,他又吹灭;又扑灭,又吹灭。这样,连续二十次。吹完了最终一个火苗,他的眼里闪着泪花,片刻幸福的样子。他恳求我咬一口包子,我不肯。他便哀怜地望着我,“我知道我不配,不过,我已经心写意足了。”我没说什么,拿起包子咬了一口,然后送到他的嘴边:“生日快乐!”
他“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叔叔,我不想死,不想死啊!”我赶忙和另外一个警察把他架起来,他又跪下,架了频频,才把他架住。我让他把包子吃完,他摇摇头说吃饱了,说着垂下头,肩膀开始抽动起来。在灯光的照耀下,秃顶闪着青光,像是没成熟的橄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