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熏是盲人。不是先天盲,23岁那年,一场大病让他永远地生活在阴郁中了。我总以为这种失明比那种先天的盲人更痛苦,因为曾感受过这个世界的五彩缤纷,知道那种阳光刺眼的滋味。
但是险些没有听到他抱怨过。失明后他的眼睛和以前一样明亮,不知道他是盲人的险些看不出来。我们去吃饭,有人扶着他进饭店,服务生说,怎么喝成这样还来喝?以为他是醉了的酒鬼。他总是笑着,一脸的得意,并不觉得悲哀。人活到这个份上,算是心清心明了。和他饮酒,他总是专注地看着你,仿佛比有眼睛的人还动情,而在他眼皮底下,我们一点小举措也不能有,因为他全知道,那双眼睛,真挚得让人心疼。
他是小城中的盲人作家,他的写作比正常人要困难一千倍。先用一张塑料板打成空格,然后压在一张厚些的纸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只靠感觉,开始的时候是字撂着字,之后逐步地好啦。他保持不用盲文,因为总觉得自己和正常人一样的快乐。有一日他让我猜一个脑筋急转弯,他说,有一日他灵感来临,半夜就起来写稿子,等天亮时写了厚厚的一叠,他很兴奋,因为这篇文章在心中酝酿了好久,像是是十月妊娠,明天终于写完了。他打电话让他朋友过来整理誊抄。他的朋友过来说,抄什么?他说,我写的稿子啊。朋友说,稿子在哪里?他说纸上啊。朋友说,纸上什么都没有啊,然后他问我,你说纸上为什么什么都没有?我想了想,没想出来。他说,真笨啊,因为钢笔根本没有墨水。
我的眼泪一下就流了下来。他看不见我的眼泪,还笑着说,我还傻瓜一样对着白纸抒情呢。
他就是那样,把什么都看开了,他说过,人生最大的生与死都经历了,剩下的都是细枝小节,如果还不悲哀地在世,真的对不起自己挣来的命。我从不问他是否感到无聊这样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就很无聊。在他的小书房中,我每次去听到的险些都是笑声,他常常开玩笑地说,多亏我眼睛看不见了,否则我要迷倒多少鲜艳的少女呀。
有一日他说,眼睛失明了还不要紧,关头的是心不要失明,心要是失了明,一切就完了。这句话我始终记取。他还说,怎么样都是要过一天,不如快乐地过吧,想想自己,只是是眼睛失明了,比起那些从来没有看到颜色的人,我是多么幸福啊,最起码,那些鲜艳的色彩可以让我充满了吊唁的味道。
所以,我也常常地通知自己,心灵的鲜艳,可以让自己生活得更鲜艳,鲜艳在心,生活在手,许多事儿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