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两个邮递员汤姆科尔曼和比尔施洛特无意中看到一个小孩手里拿着一种能收回绿色亮光的荧光棒。他俩没有像别的成年人一样一笑而过,而是马上开始琢磨了这玩意看起来很有意思,但能派上什么用场呢?这两个人开始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最终他们抓住了其中的一个好点子把棒棒糖放在荧光棒的顶端。这样,光芒就会穿过半透明的糖果,显现出一种奇幻的效果,而在夜间这种效果则更加显明。
这两个人随后申请了专利,并把他们的发光棒棒糖专利卖给了美国开普糖果公司。
这只是传奇的弁言曲。两名邮递员持续往下想:棒棒糖舔起来很费劲,时间久了,糖还没吃完,小孩子的腮帮就酸了。如果棒棒糖自己会转,不是又省力又好玩吗?于是他们给棒棒糖安上了能自动旋转的插架,由电池驱动小马(colt)达,通太小齿轮转动糖果。
开普糖果公司的领导人约翰奥舍接过了这个神奇的旋转接力棒,创造了更大的奇迹。他在开普糖果被收购后离开了公司,并开始寻找利用旋转马达能减缓的新问题。
他和朋友们去当地的沃尔玛超市寻找灵感。当他们经过商品货架时,看到了品牌众多的电动牙刷,每支价格都高达50多美元。他们还了解到,因为价格太高,电动牙刷的销售量很小。但是如果用他们的旋转棒棒糖技能,制造一支电动牙刷只需破费5美元。
但宝洁公司提前21个月结束了与奥舍3人的条约,因为这家跨国公司发现旋转电动牙刷太好卖了,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这种产品通过沃尔玛,在全球35个国家销售,成为席卷全球市场销售最快的一款产品,这就意味着宝洁在条约期满后付给奥舍3人的钱也要远远超出预期。
最终奥舍和他的两位拍档一次性拿到了3.1亿美元。加上原来1.65亿英元的预付款,共4.75亿美元,这是一个令发明者头晕目眩的天文数字。但是这所有都是从路边一根小小的绿色荧光棒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