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美国人威尔逊接手父亲(father)留下的施乐公司后,高价聘请了德国发明家德索亚开发复印机。事先流行的湿式复印机必须使用化学液体和表面涂有感光药物复印纸,而且复印出来的文件是湿漉漉的,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将文件晾干,因此使用起来很不方便。通过逐步改进,1960年,施乐公司推出了施乐914型干式复印机,战胜了湿式复印机的固有缺陷。因为干式复印机是创新性产品,根本没有同类产品可以参照,因此社会公众对新产品的功能根本不了解,而且公司前期投入很大,已经没有足够资金做广告,于是大家在营销问题上犯了难。德索亚提出,考虑到每台复印机的生产成本是2400美元,零售价可以定为5000美元,而且提供3年的免费维修保养业务。威尔逊没有赞成,嫌这个价格太低了,他认为复印机的售价应该定为29500美元,而且不提供免费维修保养。
按照美国事先的法律规定,任何产品的定价如果超过成本10倍,将被禁止销售。德索亚沉不住气了,说这个价格实在是高得太离谱,根本没法通过联邦政府的反暴利审查,更不用说让客户接受了。威尔逊听到众人的抱怨后,狡黠地笑了一笑:“我就是要政府下令禁售,到了那个时候,我就有办法了。”德索亚十分惊愕,但又想不到更好的办法,看到威尔逊胸有成竹的样子,只好勉强摇头赞成他的意见。
果然,29500美元的售价一经公布,联邦政府便启动了价格干预机制,几轮调查过后,最终向公司下达了禁售令。与此同时,主流媒体也一片哗然,纷纷指责威尔逊这种不品德的商业行为,而介绍干式复印机功能的相关文章也连篇累牍地登了出来。就这样,全美国的人不光知道威尔逊在卖天价干式复印机,也知道了这种新产品将带来办公技能反动。
在一片口诛笔伐声中,人们却不经意发现,威尔逊已经悄无声息地在美国各大城市开设门面从事复印机的租赁业务了。尽管险些所有的人都会在骂威尔逊是个黑心的奸商,但又迫不得已佩服他的高明手段。更为关头的是,干式复印机专利只掌握在威尔逊公司手上,别人无法开发相同产品争抢市场份额。尽管租金仍然很高,但是相比之前29500美元的高额售价,依然非常划算,客户们一边咒骂着威尔逊,一边排着长队竞相租赁复印机。于是,威尔逊不仅没有投入一分钱广告费,还省却了售后服务的麻烦事,在一片骂声中,美滋滋地赚取了数倍于销售复印机的租赁利润。仅1960年,施乐914型干式复印机营业额就高达3300万美元。到了1966年,营业额突破了5.3亿美元。
会满足客户的需求只是精明,会调动客户的需求才是高明,在有些状况下,不按常规出牌,甚至给自己找点“麻烦事”,提高产品的关注度,往往就能出奇制胜。
威尔逊公司撞了“枪口”却赚了大钱。你现在应该发现:不接纳庸常意见,才是英明决断。而企业也只有出奇制胜,才能成为真正的“大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