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与君主的同性恋干系,依然与后妃的通奸干系,这在数以千万计的太监中都是极少数。从历史资料分析,太监性欲的宣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教坊歌妓;二是宫女;三是奸掠他人妻女。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形在历史上并非个别现象。《万历野获编·宦寺宣淫》条记录:
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贱之。
及见《石允常传》,则国初更有异者。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佥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年,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事下巡按御史验问。天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瑄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上怒,始遣人执之。
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为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为都指挥杜鉴所讦。贵服罪,上命宥之。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丞阮和娶妻纳婢,又拷掠军士甚酷,为其所讦。命锦衣官密察得实。上亦命宥之。
以上所列数条,除河南按察佥事石允常所闻所见系明朝初年外,大致都是明英宗末年之事,而所反映之史实,则显现了太监宣淫的不同对象与方式。
客观地说,太监是现代宫廷中处境最为悲惨的一群。他们虽已惨遭阉割,却仍然具有男人的性意识与响应的性要求,其满足方式尽管在常人看来有偏激或畸形的一面,然而这种心理与心理上的需要也有一定的公道性并理应受到人们的同情。
从以上记录看,教坊歌妓无疑是其主要的性同伴,而其他史料中的这类记录也相对较多。《宋史·宦者传》就记录阉人林亿年告老后曾养娼女盈利;同时还记录阉人陈源犯罪被贬,在贬所和妓女淫乱取乐,以至于被人嫌疑是否真的阉宦。
明代阉人中有不少人与娼妓成为至交,甚至干脆娶娼妓为妻妾,以纳为己好。因为明代阉人(明朝称太监为阉人)势力较大,收入丰厚,京城中也确实有不少娼妓甘愿与阉人来往。当然也有的阉人仗势欺人,夜宿而不付嫖资。明代万历年间就曾出现一趣事。事先宫中查出一个女扮男装的人,经审问后得知此人为都下妓女,被宫中阉人包奸已久,而阉人不交付夜合之资,并躲入深宫。妓女一气之下,便女扮男装,进宫中索要嫖资。
深宫中压抑而孤寂的宫女也是太监主要的性同伴。明杂剧《长生殿》中有描写宫女与太监偷看唐玄宗与杨贵妃同浴的“窥浴”一出戏。两名宫女正偷看唐玄宗与杨贵妃共浴,一名太监上前调笑道:“两位姐姐看得高兴啊,也等让我们看一看。”宫女道:“我们侍候娘娘沐浴,有甚高兴?”太监笑说:“只怕不是侍候娘娘,还在那里偷看万岁爷哩!”这段对白较隐晦地反映了宫女与太监对性的渴求,而接下来的一段唱词就更为直白:
自小生来貌天然,花面。
宫娥殿里我为光,归殿。
每逢小监在阶前,相缠。
伸手摸他裤儿边,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