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某地发生凶案,迅速抓到杀人嫌犯,证人证言一应俱全,都说就是他干的,他无论如何喊冤都没人听。可他确实是冤枉的,侥幸逃脱的真凶也良心难受,于是他去向一个神父忏悔,说出来后,果然好多了。
可这神父受不了了,他只好去向另一个神父忏悔,以减缓自己承受的压力。每个知道这个邪恶秘密的神父都去找另一个神父忏悔,最终,全国的神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法官无法得知真相。
行刑的那天,被枉的人哭着对神父说:真不是我干的……
神父说:孩子,我早就知道不是你干的。
这叫一个泪奔泪流啊。
这个故事是把某种逻辑推演到极致:听人忏悔的人必须保守他人的秘密,这样忏悔制度才能保存。如果你为了救一个人破坏它,搞得人人从此不再相信神父,那么,现实将变得更坏:不仅真凶,所有人都不会来忏悔了,而蒙冤者照样要死。
一个社会应该避免落入“大暴徒陷阱”。即太爱当大暴徒,从而越了界,最终把整个社会搞乱。应该鼓励人人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盖茨在经商时,在商言商,绝不留情,所以成为世界首富;身份转换成慈善家后,又倾囊而出,立地成佛。他若在经商时只想当大暴徒,可能迫不得已破产,最终世界也得不了他的好。
再说一个早年故事,国门刚开时,有人出洋留学,每日早起做好事,自发把一些公共场所的卫生给做了,干了好久,也没人赞扬他,一怒之下不干了。结果同学来质问他:你明天为什么不打扫卫生了?注释了半天,别人依然理解不了,你干活,应该就是收了报酬,不然你替别人免费干活,那个原本应该做事的人就在骗取工资,而雇主又犯下羁系不力的错,你一个美意,把所有事儿都搞乱了。
有人提醒大家过海关时不要帮他人拿东西,无论看起来多吃力,多么苍老可怜——他的包里,说不定就有毒品等着闯关,被查到了,就是你去坐牢,查不出,你就帮贩毒整体做了好事。
所以,尽本分是最大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