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将近400年前的事了。1608年的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正悠闲地坐在他的宫殿里。突然,他想起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亲自去皇家法院审理几起案件了。你为什么不去一趟王敏的案子,顺便解闷,观察一下人们的感受呢?
国王和他的一行来到法庭,会见了普通诉讼法庭首席大法官爱德华·科克爵士。令国王惊讶的是,他要求审理此案的请求在柯克遇到了阻碍。
“全世界的人,不都是王土吗,这个国家是在我的统治之下,我没有权利自己审判一个案子?这是什么原因?”国王看上去很不高兴,询问柯克勋爵。
“陛下,冷静点,让我告诉你。陛下当然是国家的最高元首。我的国王负责所有内部事务和外交政策。然而,陛下绝对不可能亲自审查此案。”柯克看上去恭顺,但他的眼睛充满坚定。
“哈哈,国王不能审判这个案子,这是一件新鲜事。大法官大人,不要给我这种抽象的肯定和具体的否定。我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基于理性的。你不想让我审理这个案子,显然你认为我天生愚蠢,不像你和你的同事那样理性。”国王的语言中有一根刺。
柯克没有退缩,毫不犹豫地说了几句话。这些话在英国法律史上非常重要,-
“是的,上帝的确给了陛下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然而,陛下并不精通英格兰王国的法律。由法官处理的案件通常涉及当事人的生命、遗产、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无法处理好,而人工理性更为必要。法律是一门艺术,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理解。”
这场冲突是英国法律专业化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从那时起,英国司法机构就成了专业律师的垄断者。不仅是英国,在今天的西方国家,法律职业都是建立在正规大学法律教育的基础上的。